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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伍军人医保问题的回应

日期: 2022-03-16 14:31 来源: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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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退役军人医保问题”的回应如下:

一:关于服役年限是否视为缴费年限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二十三条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二:回农村灵活就业的退伍军人怎么缴费60岁以后能享受医疗保险报销的问题。

退伍后回农村灵活就业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每年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没有年龄的规定。

三:对退伍军人的医疗保险如何规定的问题。

退伍军人退伍后根据个人情况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无工作单位的1-6级残疾军人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资助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无工作单位的重点优抚对象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如果还有医疗保障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医保局待遇保障科。电话:0719-3333945

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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