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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年1月5日在林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 波
各位代表:
我受林区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林区人大常委会在林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林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林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加强我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神农架保护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落实党委决策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站在全局的高度,在推动保护与发展上找准定位,在加强人大工作上把准方向,依法行使法定职权,为推动林区经济社会发展主动作为。
着眼推动发展,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根据林区党委“小康赶超、转型跨越、绿色示范、惠民共享”工作目标和积极实施“一园一地一区”建设工作要求,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审查,批准林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调整部署,明确了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制定了重大事项决定和监督工作计划。对此,常委会统筹兼顾,积极适应。在指导思想上,把承担这些工作任务作为行使人大职权的扩展与延伸;从工作安排上,将其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与人大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本着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工作理念,把监督运用到推进工作中,把支持体现在实际效果上,为实现“引领绿色示范,决胜全面小康”目标凝聚人心,精准发力。
着眼干事创业,依法任免国家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考察、供职发言、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和任后监督等任免制度和办法,实施了宪法宣誓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依法任免国家干部43人(次),保证了林区党委人事安排方案的顺利实现,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
着眼服务大局,积极参与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切实树立服务意识,积极参与精准扶贫、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旅游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中心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组织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充分利用全区人大代表的力量和优势,有效发挥人大在全区脱贫攻坚中的监督促进等重要作用。扎实做好联系乡镇、村和重点企业的服务工作,为企业、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确保中央、省委和林区党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
二、以推进社会和谐为重点,强化热点难点监督
常委会始终坚持为民履职,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入手,围绕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监督,为推进和谐社会发展尽心尽力。
盯重点,加强财政经济计划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林区政府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收入使用情况和财政决算报告,坚持提前介入,及早调研,对计划、预算的编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政府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年度计划及预算的完成;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加强对专项资金(基金)及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政府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向人大报告,增强了政府依法理财的意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支预算调整方案,明确提出要严格债券资金管理、切实防范债务风险。人大高度关注全区经济运行情况,将财经计划工作纳入人大重点监督议题,认真分析和研究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经济、财税、民生政策,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经济实力稳步提升,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切实提高。
盯热点,加强环境生态旅游监督。常委会组织开展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视察,听取和审议了林区政府相关专题报告,提出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等意见。林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配合省人大组织开展了以“共抓长江大保护,促推湖北绿色发展”为宣传主题的环保世纪行活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的突出问题,对林区医疗废弃物处置、城镇和农村污水及垃圾处置、鱼头河库区与武山湖库区网箱围拆、采石场的恢复整治等情况进行实地采访、宣传报道,对“香溪河上游引水式电站导致河道断流、水生态破坏”问题进行了重点督查,增强群众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意识,使环保理念家喻户晓,环保意识深入人心;组织开展东部旅游开发情况调研,提出科学规划、有序建设、提升内涵,一体化考虑“山、水、城、乡”布局,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发展的建议,提交林区政府研究落实。人大高度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及旅游发展工作,将环境与资源保护、旅游开发纳入人大监督的热点议题,支持林区政府加强生态保护,加强环境监测,发展旅游产业,构建生态经济体系,建设美丽幸福家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盯难点,加强民生民本社会监督。常委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调研,提出要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思想教育、坚持实事求是、出实招扶真贫、突出产业扶贫、助农长效增收、整合项目资源、实施精准帮扶等建议;组织开展城建工作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了林区城建项目2016年实施情况和2017年计划情况的报告,建议林区政府要充分利用有限资金、推动城建项目发展、确保项目实现效益最大化;组织开展《湖北省价格条例》执法检查,提出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加强价格执法队伍建设等建议,促进了全区物价工作的深入开展,对调控物价起到了积极作用;组织开展《档案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提出了加强企业档案管理、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档案管理模式的建议,推动了林区企业档案管理向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制度化发展;组织开展《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实施情况检查,听取和审议了林区政府关于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情况报告,提出了加强福利院建设、提高集中供养率等建议,有效落实了惠民政策,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开展《教师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题调研,提出了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现均衡发展、改善边远乡村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等建议,营造了尊师重教和依法治教的良好氛围。林区人大高度关注民生民本工作,将精准扶贫、物价调控、生态环保、教育发展等工作纳入人大监督的难点议题,认真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林区政府积极采纳,狠抓落实,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了国家机关的亲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
常委会还配合省人大对《湖北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等15部法规进行研究修改,受省人大委托对《著作权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4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提出了意见建议,推动了工作落实,维护了群众利益,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以民主政治建设为根本,扎实推进依法治区
常委会始终坚持民主政治建设,支持和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不断优化全区法治环境。
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林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组织开展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调研,提出了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意见,督促政府要认真研究,加以整改落实。会同林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了“七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立法调研工作,组织起草《神农架国家公园保护条例(草案)》,组织专家学者实地考察国家公园9批138人次,召开座谈会12次,征求各方修改意见249条,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31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立法保护国家公园时代正式开启。
推进司法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两院”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和查办、审判、预防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等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听取“两院”上半年工作报告,要求“两院”必须坚持依法履职,强化法治观念,以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用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各项工作;强调要建强队伍,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守住信念、道德、法纪“三道防线”,切实把铁规禁令作为规范法检人员行为的安全带、隔离墙和高压线;并提出了提升审判水平、完善诉讼工作模式、改善司法环境等意见。还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林区人民法院的庭审活动,有效地监督和支持了“两院”工作,促进了司法公正。
推进信访督办,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对群众的来信来访,严格按照“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查”的要求,及时进行受理登记,转办、交办、督办,努力化解民忧。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3件次,解决和化解了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矛盾,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推进备案审查,确保国家法制统一。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共收到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1件。对于报备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审查处理,确保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3件。
四、以创新履职平台为基础,聚力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始终坚持创新代表活动载体,把密切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作为重要基础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增强代表工作实效。
聚力脱贫攻坚,发挥带头引领作用。把“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作为对人大工作水平、依法履职水平的一次新检验,推动人大工作与党委同向、与政府同力、与百姓同心、与法定职能同行,全区470名各级人大代表争当“五员”,积极争取各类政策和发展项目,筹集资金发展农业产业,全力施行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形成良好的推进氛围,有力地支持全区脱贫攻坚工作。
聚力学习培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边活动边培训等方式抓好新一届代表的培训工作。举办了新一届人大代表培训班,邀请省人大专家为代表们进行《代表法》专题辅导。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明确了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履职的自觉性。同时,坚持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楚天主人》等刊物,及时更新林区人大网站的内容,为代表们学习相关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创造条件。
聚力制度建设,拓宽知情知政渠道。制定出台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办法,坚持联系、接待、走访人大代表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全区8个乡镇分别走访了近100多名代表,向代表们通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常委会工作,详细了解代表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认真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台代表联系选民办法,在代表联系选民、提高履职实效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成立了67个选民小组,建设代表活动室,并结合“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充分发挥各级代表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坚持邀请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组织代表在不同层面,以不同形式参加常委会专题调研、视察和法院庭审等活动,推荐代表担任行风政风监督员,拓宽代表履职渠道,支持代表参政议政。一年来,共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63人次,40多名人大代表参加了常委会组织的相关活动,近50名人大代表参加了对区直部门的政风行风测评活动。
聚力建议督办,增强代表履职动力。林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后,常委会及时将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19件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1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转交给林区政府办理。进一步完善建议督办机制,对承办建议较为集中的单位,实行重点督办;对一些涉及全局、影响较大的重点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不断提高议案、建议的办结率和满意率。
五、以加强自身建设为抓手,努力提高履职水平
常委会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住自身建设不放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抓思想建设,增强综合素质。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林区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研学掌握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常委会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抓制度建设,健全履职机制。依据《监督法》的规定,结合新一届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实际,修订了《林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林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林区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办法》,制定出台了《林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林区人大常委会视察办法》等规章制度。
抓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扎实抓好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弘扬求真务实之风,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撰写调研报告,发挥了人大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优势作用。制定下发《关于加强人大常委会会风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常委会会风会纪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审议意见的跟踪督查,提高了监督实效。
抓队伍建设,提升整体活力。常委会领导先后参加省委党校学习培训5批11人次,组织3批次委室负责人和乡镇人大负责人赴外市(县)学习考察人大先进工作经验,激发了人大工作人员的热情和干劲,增强了人大机关活力。
抓宣传工作,强化对外交流。重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认真撰写宣传报道和工作信息,改版、升级林区人大网站,切实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在省人大网、神农架网等媒体上发表宣传信息报道40多篇,扩大了人大工作的社会知晓面和影响力,推动了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抓基层指导,形成良性互动。高度重视乡镇人大建设,坚持和完善常委会负责人联系和指导乡镇人大工作、乡镇人大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加强与乡镇人大的联系沟通,指导开展监督工作,增强乡镇人大工作实效。各乡镇人大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在政府的配合下,积极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和评议等活动,与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形成了良性互动,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也提升了全区人大整体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2017年是常委会认真依法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的一年,是人大工作务实创新、扎实推进的一年。林区党委高度重视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从组织机构建设、人员编制、经费预算等各方面给予了区乡两级人大极大的支持。我们的每一点进步,都是林区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我们的每一点成绩,都离不开各级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一府两院”、全区人民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理解支持、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林区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与党和人民的期望、与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的要求,还存在诸多差距和不足:一是对人大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深入;二是创新监督路径,增强监督实效还需要进一步努力;三是发挥代表作用的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四是人大干部的能力作风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解决。
2018年的主要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我区“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新的一年里,在林区党委的领导下,常委会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林区党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以保护和发展为主题,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林区生态保护全面升级、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发挥积极作用。为实现这个总体目标,今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突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
党的十九大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标定了党和国家的历史方位,描绘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蓝图,提供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十九大报告将“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摆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的第一条,这充分说明了坚持党的领导的极端重要性。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没有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就不复存在;没有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巨大优势也就无从谈起。人民代表大会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党执政的重要载体。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基本前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体系的必然选择,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二、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区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把服务保护和发展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加大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领域的监督力度,在监督的形式上有所创新,监督的内容上有所拓展。在继续听取和审议林区人民政府关于计划、预算、“三农”等相关工作情况报告的基础上,突出对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监督,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真正彰显规划的引领作用,力促政府唱好城乡建设的“三步曲”(规划、建设、管理)。增强《林区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监督办法》贯彻执行的刚性,在预算监督上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既要抓好部门预算的执行,更要抓好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预算管理。2018年将重点选择1-2个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算管理进行跟踪监督,问责问效。督促政府抓好盘水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增强其承载能力,充分发挥园区在全区经济发展中的平台作用。督促政府抓好东部旅游开发建设,加快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步伐,全力建设全域旅游、花园城镇、美丽乡村。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依法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力支撑。
三、进一步突出法律监督,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坚持厉行法治,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被作为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常委会将按照十九大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围绕推进依法治区这一主线,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要在推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廉政监管和公正司法上积极作为。要采取调研视察、执法检查、质询问责等综合监督手段,着力解决“一府一委两院”一些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要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自觉树立法治理念,把已形成习惯的行政思维、领导思维、管理思维转变为法治思维,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评价依法行政工作的标准,有力有效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加快依法治区进程。开展《神农架国家公园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提高执法的强制性、及时性、严肃性和准确性,体现法律法规权威。同时,常委会将继续做好“七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等工作。
四、进一步突出监督实效,促进民生民本工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对人民负责、为人民办事、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工作理念,真诚倾听民声,真心体察民情,真实反映民意,真正维护民利。坚持立足根本,在促进民生改善上有更好成效。为了积极应对社会老龄化趋势、满足人民群众老有所养,听取和审议林区政府关于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了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生活质量,听取和审议林区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等活动,督促解决一些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为了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开展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调研。为了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助推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改善。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五、进一步突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创新代表工作,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选举权和监督权。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制度,切实加强代表履职培训,积极宣传代表依法履职的典型,营造代表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积极拓展代表联系选民的渠道,加强代表小组和“代表之家”建设,做到有阵地、有经费、有制度、有活动、有亮点,真正成为联系群众、发挥作用的有效平台。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力求载体多样、活动科学、效果明显。提高代表在人大常委会工作中的参与度,为代表审议大事、监督大事、参与大事搭建平台,提供保障。进一步完善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断提高代表意见建议的落实率、解决率和代表的满意率。
六、进一步突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水平
坚持学以知责、学以明法、学以致用的理念,认真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举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及人大业务知识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进一步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有为与有戒、知行与知止相统一,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发扬亲民为民之风,倡导务实高效之风,推动人大机关作风持续好转、效能持续提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以及林区相关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从严从实抓好人大机关党建工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省委、林区党委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好的作风确保好的成效。认真组织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跟踪督查和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完善对林区政府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经常性督查机制,以履职成效检验机关作风,用群众口碑打造队伍形象。坚持以制度求规范,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机关管理制度,促进人大工作制度更规范、管理更科学、作风更民主、工作更务实。坚持以联动促发展,加强上下人大的沟通联系,促进全区人大工作共同进步、共同提高。
各位代表,春风春雨春灿烂,新年新岁新起点。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林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协力同心,依靠集体智慧和人民的力量,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林区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推动生态保护全面升级,建设美丽幸福神农架而努力奋斗。
附:【名词解释】
1.“一园一区一地”:指国家公园、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世界著名生态旅游目的地。
2.“五员”:指扶贫政策宣讲员、精准施策战斗员、包保对象办事员、社情民意信息员、工作落实监督员。
3.“两学一做”:指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4.“一府一委两院”:指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5.“七五”普法:指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6.“三会一课”:“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按时上好党课。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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